5)第77章 喜欢_悄悄喜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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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012/7/14

  她不喜欢吃肉,像只兔子,只喜欢吃菜。

  2012/8/21

  今天水吧遇见,她说她对柳橙过敏,那下次给她抽屉塞零食,要杜绝一切橙子味的食物。

  云悄眼睫一抖,有泪水落在泛黄的纸张上,湿润了字迹。

  原来,她所有的小癖好,他都记得一清二楚。

  ……

  2013/2/13

  今天食堂遇见,她和朋友说最讨厌我这样的男生,不学无术,逃课打架。

  是的,你该讨厌我。

  我太差劲,都不配拥有喜欢你的资格。

  云悄看到这里,心尖蓦地一疼,那时她努力掩饰自己不喜欢林桀的真相,却不想随口一句话让他产生了自卑。

  云悄继续往下看,从2014年8月后,日记就记得零零碎碎,有时是一个月一写,有时甚至隔了半年。

  她翻到最后一页,字迹还很新,日期是昨天,上面写着:

  -「嗨,云同学。

  这里是已经喜欢你了八年的林同学,当然往后余生,我还会继续爱你,永远不停。

  藏着最深的秘密都告诉你了,可不可以原谅我少年时没有发现你对我的喜欢?

  我很感激你在2012年夏天的篮球场鼓足勇气走向我,也是那一眼惊鸿,让我对你念念不忘。

  云悄,我爱你。

  虽然这份爱意比你迟了很久,但往后我会努力补上。

  所以,云小姐,要不要试一试来做我的林太太?」

  云悄看完日记,已经泪流满面,她放下日记本,再去看盒子里其他的东西,有她无意给他的一颗椰子糖包装纸,有一张两人一起去看电影的票根……

  还有数不清的机票。

  有从南城到纽卡斯尔,有从巴黎到纽卡斯尔,有从明城到纽卡斯尔……每一张都写尽了林桀对云悄隐忍的爱意。

  是南城到纽卡斯尔,是纽卡斯尔到南城。

  是林桀爱了云悄九年。

  是云悄爱了林桀十年。

  他的爱意虽然比她迟了一年,可从不比她少分毫。

  云悄整理好情绪,给林桀拨了一个电话过去:“阿桀,你在哪?”

  林桀此刻正站在玄关门口,看见坐在沙发上的云悄,垂眼笑:“转头。”

  云悄闻声转头看过去,林桀懒散靠在门框上,漆黑的眉眼含着温柔的笑看着她:“过来。”

  她迅速起身向他奔去,像跨过他们丢失六年的岁月,跨过南城到纽卡斯尔一万公里,跨过他们彼此对对方念念难忘的青春,不顾一切拥住林桀,脑袋贴在他胸膛,听着他心脏有节奏的跳动,默默流泪。

  “都感动成这样了?”林桀低笑一声,用指腹揩去她脸颊的泪水,“带你去一个地方。”

  云悄胡乱抹了一把泪:“去哪?”

  林桀没有回答,蹲下身给云悄换上鞋,拉着她的手乘坐电梯下楼,抵达停车场,又开车离开。

  等车向前行了一段距离,云悄才认出这是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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